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 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 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 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