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