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 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 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 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 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 不尽而奉君。君 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 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 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 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 於主,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 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