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 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 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 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 害民,虚公家 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 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 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