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