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 伯王为志,则战 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 之残也,而都县之 费也。残费已先 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 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 ,杀牛而觞士,则 是路军之道也。 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 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 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 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 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