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 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