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所言。孟 尝君时相齐,封万户於薛 。其食客三千人。邑入不 足以奉客,使人出钱於薛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多不能 与其息,客奉将不给。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 ?”传舍长曰:“ 代舍客冯公形容 状貌甚辩,长者 ,无他伎能,宜可令 收债。”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之曰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以奉宾客,故出 息钱於薛。薛岁不入,民颇不与其息。今客食恐不给,原先生责之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,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, 得息钱十万。乃多 酿酒,买肥牛,召诸取钱 者,能与息者皆来, 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持取钱之券书 合之。齐为会,日杀牛置酒。酒酣,乃 持券如前合之, 能与息者,与为期;贫不能与息者 ,取其券而烧之。曰:“孟 尝君所以贷钱者, 为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;所以求息者,为无 以奉客也。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 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可负哉!”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