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 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