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