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 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 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 官钱不得行, 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 输其铜三 官。而民之铸钱 益少,计其费不 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