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 ,王令让 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 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 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 以逆主为好 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 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 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 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 更不用侵辱教,王 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