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 地比给初 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 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