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 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 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 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 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 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 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