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 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 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