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 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 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 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