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 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 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