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 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 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