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 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君车 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 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 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 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 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加亲;见 憎於主,则 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