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 吏曰:“ 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