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