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 所言。孟尝君时相齐,封万户於薛。其食客 三千人。邑入不足以奉 客,使人出 钱於薛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, 客奉将不给。孟尝君 忧之,问 左右:“何人可使收 债於薛者?”传舍长曰:“代舍客冯公形容状貌甚 辩,长者,无他伎能,宜可令收债。”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之曰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 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以奉宾客,故出息钱於薛。薛岁 不入,民颇不与其息。 今客食恐不给, 原先生责 之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,召取孟尝君钱者 皆会,得息钱十 万。乃多酿酒,买肥牛,召诸 取钱者,能与息者皆来,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。齐为会, 日杀牛置酒。酒酣,乃持券 如前合之,能与 息者,与为期;贫不能与息 者,取其券而烧之。曰:“孟尝君所以 贷钱者,为民之无者 以为本业也;所以求息者,为无以奉客也。今 富给者以要期, 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 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 可负哉! ”坐者皆 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