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 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 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 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; 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 恶著,则贤不肖别矣;刑禁暴 ,爵举贤,则 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 正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