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 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