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 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 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 猎农民;以 官为威,以法为机 ,求利逆暴 :譬无异 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 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 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 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 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 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 以为高贤才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