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