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 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