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南方吏 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