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