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 忠。忠之 敝,小人以 野,故殷人承之以 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 以文。文之敝, 小人以僿 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 政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 黄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