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