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