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