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