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 。卑疵而前 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 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 公奉;事 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 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 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 害民,虚 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