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 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