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 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 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 志,以適筋 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