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 ,诚欲以伯王 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 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 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 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 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 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 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 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 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