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 深次骨。宣为 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 冤状。客有 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 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 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