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