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不广 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 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 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 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 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言。左右 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