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 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 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