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 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