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