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