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 国之法,窃 驾君车者 罪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 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 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 ,得罪於君。 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 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 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