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