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 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