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 尉,其治大放 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 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 ?”周曰:“三尺安 出哉?前主所 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 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