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 言相,讼 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取其 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十, 馀各搏二十,怒之曰:“王非若主邪?何自敢 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 大惭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 :“王自夺 之,使相偿之,是王为恶 而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 王乃尽偿之。